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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勤 工伤
王玉勤 工伤
新闻出处:开平法律 | 发布时间:2017-08-03

     当事人:王玉勤   出生日期:1965年9月17日
     家庭地址:河南省郸城县巴集乡曹集行政村小丁楼村001号
     厂名:张家港市鸿基毛纺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李巷村
         申请人王玉勤系张家港市鸿基毛纺有限公司的员工,工种为:操作工。2016年3月26日工作时不慎被铁丝弹到右眼。后被送往张家港市澳洋医院拍片子,两天后转到苏州理想眼科医院救治,诊断为:右眼创伤性玻璃体积血、右眼创伤性眼前房出血、左眼创伤性视网膜挫裂伤、左眼创伤性脉络膜出血、右眼角膜裂伤缝合手术后、右眼创伤性白内障、右眼眼内炎、右眼外伤、左眼屈光不正等,2016年4月9日出院;后于2016年4月26日二次入院,2016年5月23日出院。后申请人找到开平法律服务部, 向开平法律服务部寻求帮助,开平法律服务部到有关部门调取厂方的信息,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开平法律服务部人员与当事人一起在2016年11月15日向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1月23日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认定申请人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紧接着开平法律服务部向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于2017年4月7日,经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是伤残等级为柒级。后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我单位带着申请人一起找到厂方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厂方给付赔偿金额,但是,厂方拒不支付。因此,我单位向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通过多次调解,双方在开庭前达成一致意见,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新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93000元。最后,在约定的时间里,开平法律服务部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拿到了工伤待遇赔偿金。直到这时,申请人王玉勤委托给我开平法律服务部的工伤案件才是真正圆满的结束。
直到这时,我们才是真正的不负当事人的所托,使他们得到满意的结果,事情处理的结果得到当事人的肯定,这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的肯定,这也是我们开平法律服务部继续努力的动力和源泉。
最后,我想表达的是:我们开平法律服务部将做到对每一个当事人的案件、每一步骤都做到亲力亲为,每一个程序都做到使当事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真正做到阳光处理。
          我们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案件都一样,我们细心为当事人处理案件,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能为当事人处理的事情我们都尽量为当事人处理,能不麻烦当事人的我们都不会去麻烦当事人,这就是我们服务的态度